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老旧厂区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老旧厂区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4-511502-04-01-181040】FGQB-062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及其它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4-511502-04-01-181040】FGQB-062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老旧厂区 20.5 万平方米,实施结构加固、绿色节能改造,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 2.5 万平方米、新能源充电桩 200 个、道路 5 公里及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本标段规模:部分老旧厂区改造工程和新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等相关工程设计工作。 2.3服务期限:共48日历天。 勘察部分:(一)勘察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天内提供初勘报告;初勘报告确认后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8天内提供详勘报告。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 (二)设计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招标人认可的成果,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工作,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阶段成果。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 2.5招标范围: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勘察、全专业方案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方案修改、优化并通过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的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图纸修改、优化设计等,并通过审查)、施工图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修改、优化设计等,并通过审查)、改造范围内测绘工作(含1:500原始地貌测绘)和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相关技术问题处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勘察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勘察合同金额不低于18万元工程项目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30万元建筑工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4)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6)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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