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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11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南、崇文新街以北、正阳大道以西;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6078.38平方米,约合99.12亩,总建筑面积约264383.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4372.59平方米。其中16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167108.34平方米,其中1栋为地上17层、5栋为地上18层、1栋地上21层、2栋地上23层、7栋地上26层;公建配套楼总面积约16964.25平方米,共5栋地上3至5层建筑;另加一栋住宅带底商;大门及其他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0010.45平方米(地下共2层)。其中人防工程9698.77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70311.68平方米。完成室外绿化、地面停车场、道路及管网等室外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16295796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5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标段编号: E6112003509nfd3jtf69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总配电容量17430KVA,电压等级10KV,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与【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与【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3.2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①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②申请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③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⑤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⑥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⑦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⑧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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