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冠洲国际陆港铁路项目部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冠洲国际陆港铁路项目部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编号:ZTQZ2025-19)采购聊城冠洲国际陆港铁路项目商品混凝土,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用 总量 | 技术 要求 | 文件售价 (元) | 交货地点 | 备注 |
ST-0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 | 240 | 国标 | 200 | 山东省冠 县火车站 | |
C30 | m | 7800 | ||||||
C40 | m | 320 |
2、项目概况:
新建聊城冠州国际陆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自冠县站站房对侧两端咽喉接轨引出,向东行进于邯济线北侧,与邯济线并行,线路依次上跨建路、三干渠、清泉路、武训大道后,在邯济线北侧、武训大道(省道S248)东侧、东环路西侧、苏州路以南区域内设站。
3、报价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竞价人须具备相应生产或经营能力,生产工艺、检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必须有实缴资本,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价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2023-2025年度混凝土原材检测报告及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1份。
5)供货业绩要求:竞价人提供2023-2025年度混凝土供货业绩1份(以完整合同扫描件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要求:竞价人具有一定的当地事宜处理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法定代表人在另一公i任高管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4、本次谈判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且报价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标书费不提供发票。
5、报价人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且生产厂、生产工艺及原料等始终与报价承诺一致;一包件一报价,即每个包件报价文件单独编制。
6、谈判文件获取:
6.1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线下购买的方式,采购人收到资料经核实后,竞价人根据项目地址现场购买谈判文件;不具备现场购买条件的竞价人,
采购人将谈判文件邮寄给竞价人。
6.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竞价人,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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