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宜宾市飞机坝段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岷江宜宾市飞机坝段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岷江宜宾市飞机坝段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高新发改投资〔2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债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高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高新发改投资〔202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岷江宜宾市飞机坝段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对岷江飞机坝段防洪堤进行改造,长度约6.518km。 (1)岷江宜宾市飞机坝段堤防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堤防工程、排涝闸站工程、排涝泵站工程等。其中堤防工程加固堤防长度约6.518km,改扩建排涝闸站1座,建安工程费约12978.61万元; (2)岷江宜宾市飞机坝段防洪堤后连接工程:主要包括堤身填筑量约94.65万m³,护坡总面积约59845㎡,扶壁挡墙长度约4.70km,地坪铺装约19.84万㎡,建安工程费约28072.50万元。 最终指标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正式用地红线图及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2.4计划工期:共135日历天(其中勘察45日历天、设计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相关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其中: 2.5.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工程范围内所有勘察、补勘(如有)等工作由于设计变更和其它原因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工程测量(含原始地形测绘及多次地形地貌测绘,满足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要求),需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并为工程提供全过程勘察服务。详见《勘察任务书》。 2.5.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所有专业相关设计工作内容(含设计概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并配合完成相关报规、报建、招标控制价评审,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为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1)勘察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勘察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2)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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