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根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要求,2025年5月26日起,江苏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等操作,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本招标项目23036号地块住宅商业配套工程绿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启东市汇龙镇钱塘江路南侧,惠阳路东侧,黄山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6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养护期为两年,养护等级为一级。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23036号地块住宅商业配套工程施工-绿化,包括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施工界面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①园林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②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来(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拒绝其投标。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拒绝其投标。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启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拒绝其投标。
?投标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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