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O.2025(HZXR)061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维吾尔医医院中草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1000000,1000000,1100000,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维吾尔医医院中草药采购项目(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 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中草药一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维吾尔医医院中草药采购项目(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 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中草药一批。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维吾尔医医院中草药采购项目(第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 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中草药一批。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维吾尔医医院中草药采购项目(第四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 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中草药一批。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维吾尔医医院中草药采购项目(第五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 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中草药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本项目为按需按时供应服务,投标单位应按照采购人的采购数量,做到分批分次送货。投标单位在接到采购人计划后须按所列饮片的品种、数量、常用药品48小时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急需药品在4小时内送达,配送时应提供该批药品发票、清单、检验报告单,必要时可满足一日多次送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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