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佳荣公招(货物)2025--108
项目名称:民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政府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14720000.00
最高限价(元):4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民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政府采购项目(二次)-包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果蔬类;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民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政府采购项目(二次)-包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6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米面油类;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 民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政府采购项目(二次)-包6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5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清真肉蛋类;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 民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政府采购项目(二次)-包8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米面油类;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备注:
交货时间(包1、包3、包6、包8):2025年秋季学期,供应时限为一学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①包1、包3、包8: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②包6:投标人须提供牛羊肉屠宰企业屠宰资质、动物防疫合格证;同时所供应牛羊肉生加工企业具有清真食品许可证。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对以上4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1个包,从包1以此类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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