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5-A-032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A-0327)
预算金额:27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食堂果蔬水产品类(蔬菜、水果、河海鲜产品、豆制品等)食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第二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食堂鲜冻禽畜肉类(包含猪肉及副产品、牛羊肉及各部件、禽肉及各部件、肉制品及半成品等)食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第三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食堂主副食调料等其他类(包含米、面、油、杂粮、鸡蛋及调料、鲜奶及奶制品等)食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食堂果蔬水产品类(蔬菜、水果、河海鲜产品、豆制品等)食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第二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食堂鲜冻禽畜肉类(包含猪肉及副产品、牛羊肉及各部件、禽肉及各部件、肉制品及半成品等)食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第三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食堂主副食调料等其他类(包含米、面、油、杂粮、鸡蛋及调料、鲜奶及奶制品等)食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提供证书扫描件;(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圣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万载县人民医院64排CT球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圣宇-WZ2025-005)的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下一篇 莱西市殡仪馆莱西市殡仪馆柴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