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971号】平顶山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全警合成作战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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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124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全警合成作战平台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306,000.00元 | |||||||||||
最高限价:419221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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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全警合成作战平台软硬件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采购人实际需求; 5.3.服务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交付、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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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完成时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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