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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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196 | |||||||||||
2、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6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6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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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数据机房超融合资源池1套,包括算力服务器2台,管理服务器1台,交换机3台,算力调度管理平台1套,系统集成服务等其他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 5.5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3年; 5.6标包划分:1 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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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相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作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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