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开州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 已由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州发改审〔2024〕5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开州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两项建设。子项一为在KZ-1-368地块建设公交充电站及管理用房,用地面积1835㎡,管理用房、门卫室及公共卫生间总建筑面积916.66㎡,室外16个公交充电车位,单车位功率120Kw,配置10KV室外箱变一座;子项二为在开州行政服务中心、铁峰山、白鹤镇、郭家镇建设6个公共充电站,合计24个快充车位以及配套设备和附属工程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418.5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778.82万元
2.4 招标范围:由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开州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宏畅交通集团快充站建设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开州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分为开州区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开州区城区待货停车场两项建设任务实施。其中开州区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根据项目急迫性和建设条件分为宏畅交通集团快充站建设工程、开州区公共充电站建设工程(城区部分)、开州区公共充电站建设工程(乡镇部分)三个子任务。本次招标为开州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宏畅交通集团快充站建设工程)。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