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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0406G25092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桦川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函【2025】19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川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川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施工。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佳木斯市桦川县境内,建设区域均属于一期二期项目所包含的权属单位,建设地点包含8个乡镇,分别为东河乡、梨丰乡、四马架镇、苏家店镇、新城镇、创业乡、横头山镇、悦来镇。
2.3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15297.54亩,衬砌渠道37.926公里,修建建筑物61座。建设10kV架空输电线路亘长合计6.306公里;共安装变压器13台,并配套相应的配电设备;0.4kV电力电缆3.6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68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29,709,082.2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管理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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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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