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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科研楼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0100G250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大学科研楼项目已由黑发改社会(2025)269号文件批准建设(目前在原可研报告已经批复的基础上调整可研批复),招标人为 黑龙江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大学科研楼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2.3建设规模:新建科研楼1栋,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其中,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配套购置重大科研设备30台(套);配套建设场区道路、绿化等工程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共计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防设计、弱电设计、抗震支架设计、钢结构、钢结构玻璃防寒门斗、玻璃钢结构雨棚及钢结构玻璃阳光棚设计、地下停车场设施及标识设计及工程变更等设计)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78.4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的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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