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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6-500242-04-01-167699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桃花源新城花园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2.00亩,新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1座,总建筑面积2055。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生态停车场及充电桩、道路及综合管网、设施设备购置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671.6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32.37009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建筑装饰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抗震支架等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图示图说的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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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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