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农委发〔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县龚滩镇、丁市镇、大溪镇、两罾乡、清泉乡、板桥乡、腴地乡等乡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5.30万亩,其中:新建4.00万亩,改造提升1.30万亩。主要建设田块整治0.69万亩、灌溉与排水管(渠沟)工程166.73千米及蓄水池等配套建筑、修改建田间道路158.28千米、土壤改良1.60万亩和农田防护工程1.49公里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325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10987.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67.5万元
2.4 招标范围:酉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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