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涂市烟叶收购点项目已由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或核准机关名称)以2302-500242-04-01-57268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涂市镇桃鱼村五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涂市烟叶收购点,并完善水、电、消防、环境附属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1565.02平方米,其中收购仓储用房建筑面积1111.94平方米(含负一层消防水池159.13平方米、设备用房157.61平方米),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453.08平方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635.176234万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2.7 其他: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