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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双城区公铁联运综合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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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09-30 18: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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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4571

招标公告

哈尔滨双城区公铁联运综合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码: FJ0105G25093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双城区公铁联运综合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交通集团华通众远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双城区公铁联运综合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北部工厂路3号(原华达水泥厂区域);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14582.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443.78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6日,383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安全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涉及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为:30814.40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40.00万元;

(2)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274.4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专业资质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专业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3.2.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应具有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2设计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3施工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申请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相应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此外,投标人还需配备1名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至投标截止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至投标截止前如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4至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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