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林甸经开区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林甸经开区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000G2509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甸经开区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林甸县经开区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甸经开区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大庆市林甸县。

2.3主要建设规模:(1)污水工程:新建DN300污水管网(PE100水管PN1.0MPa)

7600米及配套相关设备;(2)给水工程:新建水源井两眼。新建小型污水泵站一座,污水管网1.3公里,原供电所升级增容,新建供电线路11公里。

2.4最高投标限价:1991.408427万元(其中设计费:37万元,建安费:1954.408427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31日,总工期266日历天,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建设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7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具备:

(1)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

3.2.3施工负责人:拟派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承诺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

3.3.1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市政工程及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各1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的其投标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提各方均须提供。

3.4.2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其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针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各专业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有此情形的其投标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提各方均须提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异常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仅限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

黑龙江省内投标人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名称、资质类别、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更新时间、查询时间等信息)(查询方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行业系统→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选择资质类别→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即显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完整截图保存)。

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等信息)(查询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态核查→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截图保存)。如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所在省份未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即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7.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7.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汤旺县2024年农村公路永青大桥、向阳桥两座危桥改造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下一篇 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