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9817-XM001
项目名称:利用海外新媒体平台推广北京文旅项目
预算金额:307.6068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7.6068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利用海外新媒体平台推广全面提升北京入境游的国际传播效能与市场影响力;(一)持续优化海外社交媒体账号运维(二)举办“长城好汉”全球营销推广活动(三)定期邮件推送我市最新文旅资讯。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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