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中试巷(临汾城市综合体西侧)道路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YD14100220251009SZ-008-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尧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尧都区中试巷(临汾城市综合体西侧)道路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SXLFYD14100220251009SZ-008-01),已由临汾市尧都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尧行审发[2025]281号、尧行审发[2025]3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尧都区财政资金筹措解决。招标人为临汾市尧都区工程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起点解放东路,终点阳光街,道路全长289.76m,为南北方向的一条支路。道路红线宽14m,其中车行道8m(双向双车道+非机动车道),两侧各设3m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尧都区中试巷(临汾城市综合体西侧)道路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起点解放东路,终点阳光街,道路全长289.76m,为南北方向的一条支路。道路红线宽14m,其中车行道8m(双向双车道+非机动车道),两侧各设3m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
招标范围:本工程从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3项目总投资:1298.7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106.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94.8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1.74万元)。
2.4建设地点:临汾市尧都区中试巷
2.5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尧都区中试巷(临汾城市综合体西侧)道路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市政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信用报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网页截图,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5.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应被授权;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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