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辅助变压器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
2.2设备名称: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辅助变压器设备
设备数量:主变压器(460MVA)7台套:高压厂用变(高厂变(80MVA)4台,高厂变(65MVA)2台)6台套,高厂变中性点电阻柜10套;辅助变压器(63MVA)2台套,辅助变中性点电阻柜2套;滩涂泵房与海水取水泵房供电变电站变压器4台,及相关的备件及专用工具。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非1E级设备、主变压器质保等级QR1、高压厂用变质保等级QR1、辅助变压器质保等级QR2、滩涂泵房与海水取水泵房供电变电站变压器QR1
交货时间:高压辅助变压器、辅助变中性点电阻柜:2027-07-25
1#主变压器:2028-01-25
1#高压厂用变、高厂变中性点电阻柜:2028-02-25
2#主变压器:2028-11-25
购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
2#高压厂用变压器、高厂变中性点电阻柜:2028-12-25 国专用章 美2027-09-25 招标2
交货地点: DDP核电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许可活动范围:
设备类别:变压器设备品种:发电机变压器核安全级别:非1E级
设计和制造能力特征参数不低于下述标准:电压等级:500kV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_2024年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后款项不还。
4.2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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