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油库生产设施综合整治工程标识牌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黄岛油库生产设施综合整治工程标识牌制作项目项目编号:GWSDFW-2025XB-YWBZZX-15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青岛市黄岛区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因黄岛油库生产设施综合整治工程在黄岛油库增加了工艺、电气、仪表、消防、给排水及环保等相关设备,需要增设设备的标牌及相关的安全警示标牌,同时,对库区其余旧设备的损坏的标识牌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增设和更新。
黄岛油库生产设施综合整治工程标识牌制作项目
标段编号:QD-20250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0-11 16: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4 16: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0-11 16: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增设黄岛油库生产设施综合整治工程工艺、电气、仪表、消防、给排水及环保等相关设备标牌及相关的安全警示标牌;对库区其余旧设备的损坏的标识牌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增设和更新。
投标人资格要求:1 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不锈钢标识类制作与安装项目业绩。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
3 财务要求:
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提供:近1年(202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4 信誉要求:
4.1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4.2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4.3 提交2023年至2025年期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
4.4 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至2025年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网截图)。
4.5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列入黑名单。(依据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清单)
4.6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4)、(6)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 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5 人员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不锈钢标识类项目业绩。
注: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副)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以及发票扫描件。无法证明上述信息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5.3 项目负责人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签约双方、有效期)。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6 其他要求: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6.2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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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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