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网关(采购项目名称)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广西荔浦连线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15940。
1.3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无。
1.5 采购项目资金: 公司自有 。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茶城乡北,设置 T 形枢纽互通与阳鹿高速衔接,并进行交通转换,本项目终点位于修仁镇南(龙怀乡西北侧麻厂),设置T形枢纽互通与在建贺巴高速衔接,并进行交通转换,路线起于茶城乡北,设置茶城互通立交与阳鹿高速衔接,路线经茶城东、老鸦西、苏山脚,在修仁镇张家设修仁北互通立交与 G323 衔接,然后路线继续往南,经甘洋、前良,止于修仁镇南(龙怀乡西北侧麻厂),设置长滩互通立交与在建贺巴高速衔接。路线长16.39公里。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物联网网关 。
2.2 交货期: 2025年11月 。
2.3 交货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 。
2.4 物资质量标准:
(1)国内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OHSAS 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国内生产企业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国内生产企业生产、销售3C名录内产品需提供3C证明;
(4)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及提供自身三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物资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业绩要求:
2022年至2025年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相关资料。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其自有业绩(即以其自身名义签订的合同及履约证明),其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的业绩无效。
(4)信誉要求:
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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