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八维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混凝土硬化道路6条,总长度为858米,总面积为3075平方米,路面宽度为3.0~4.5米;入户道路硬化2195平方米(10户);铺装面包砖路面23655平方米(宽度8米)、铺设混凝土道牙3370米、安装混凝土树池673座;安装单岔太阳能路灯51盏(高度12米);铺设污水管道1.2公里。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
2.3计划工期:280日历天(含冬休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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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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