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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渝湘高速公路复线(巴南至彭水段)-S3巴南主线收费站食堂(含车棚)、二圣服务区及桥塘服务区扩建工程
渝湘高速公路复线(巴南至彭水段)-S3巴南主线收费站食堂(含车棚)、二圣服务区及桥塘服务区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渝湘高速公路复线(巴南至彭水段)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交201910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重庆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S3巴南主线收费站食堂(含车棚)、二圣服务区及桥塘服务区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S3巴南主线收费站、二圣服务区、南川区桥塘服务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渝湘复线高速公路项目由渝湘复线高速公路巴南至彭水段(以下简称“巴彭路”)、彭水至酉阳段(以下简称“彭酉路”)和武隆至道真(重庆段)(以下简称“武道路”)三个项目组成,全长280公里,共包含8对服务区,21个收费站。其中,S3巴南主线收费站、二圣服务区及桥塘服务区分别位于巴彭路巴南区、南川区境内。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开通运营,根据运营状况的实际需求,需对S3巴南主线收费站食堂、二圣服务区及桥塘服务区进行扩建施工。

S3巴南主线收费站食堂含车棚):S3巴南主线收费站位于渝湘复线高速公路K6附近,主线收费站食堂共二层,原建筑高度8.4m,具备厨房、餐厅等功能,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采用桩基础,原建筑面积约540㎡,提升扩建后建筑面积约590㎡;本次提升扩建工程位于一层,扩建部分建筑面积约50㎡,功能为餐厅,基础采用筏板基础。车棚位于S3巴南主线收费站主楼后侧新建一座车棚,结构形式为钢结构+膜结构,车棚面积189,高度4m。

二圣服务区(双侧):二圣服务区位于渝湘复线高速公路K14附近,二圣服务区综合楼共一层,原建筑高度6.9m,具备餐饮、厨房、超市、公厕以及办公等功能,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采用筏板基础,单侧原建筑面积约831㎡,提升扩建后建筑面积约1032㎡。本次提升扩建工程分别位于二圣服务区出城、进城方向综合楼后侧,双侧扩建部分建筑面积约402㎡,功能为公厕、办公以及仓储等功能,基础采用筏板基础。

桥塘服务区(双侧):桥塘服务区位于渝湘复线高速公路K70附近,桥塘服务区综合楼共两层,原建筑高度15.21m,具备餐饮、厨房、超市、公厕以及办公等功能,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进城方向一侧采用桩基础,出城方向一侧采用筏板基础,单侧原建筑面积约2525㎡,提升扩建后建筑面积约2822㎡;本次提升扩建工程分别位于桥塘服务区出城、进城方向综合楼左侧,双侧扩建部分建筑面积合计约593㎡,建筑功能为公厕,基础采用筏板基础。

以上扩建部分建筑面积合计约1234㎡。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758.10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S3巴南主线收费站食堂含车棚)、二圣服务区及桥塘服务区进行扩建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相应施工图范围内所涉及的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装饰工程、幕墙工程等工程;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内容、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以及为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 从签署合同之日起至S3巴南主线收费站食堂含车棚)、二圣服务区及桥塘服务区扩建工程施工完成并通过竣(交)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期满。实施工期为进场后18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自本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预计开工时间:2025年 11 月。

2.6 标段划分:1个合同段。

2.7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的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完成的且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若业绩合同不止包含建筑工程施工,其中建筑工程施工部分需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各项业绩指标能够清晰反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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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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