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221-GC191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土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炼化新材料〔2025〕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黑龙江省大庆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化工园区大庆炼化公司厂区内。
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8万吨/年丙烯酰胺装置、10万吨/年聚 丙烯酰胺装置,将现有1.5万吨/年硫酸铵装置能力提升至3.5万吨/年,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依托现 有装置,不足部分填平补齐。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新建 8 万吨/年丙烯酰胺装置。
(2)新建 10 万吨/年聚丙烯酰胺装置。
(3)1.5 万吨/年硫酸铵装置能力提升至 3.5 万吨/年。
(4)新建区域变电所。
(5)化工区汽车栈桥的拆除还建。
(6)新建干粉智能立体库房。
(7)公用工程:给排水、污水处理及消防工程,电气及电信,供热供风工程。
(8)辅助设施:聚合物控制中心改造,仪表机柜室改造等。
本项目包含工区(单元)明细详见下表:
| 序号 |
主项号 |
装置号 |
主项及单元名称 |
备 注 |
| 1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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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性 |
总图道路、室外管廊、全厂给排水等 |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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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套丙烯酰胺 |
简称丙烯酰胺装置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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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丙烯酰胺主厂房 |
含精制工段、发酵工段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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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水合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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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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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产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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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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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套聚丙烯酰胺 |
简称聚丙烯酰胺装置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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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聚丙烯酰胺主厂房 |
含1#聚丙烯酰胺主厂房、2#聚丙烯酰胺主厂房、辅助用房;(自南向北,是1#厂房,2#厂房,生产线依次是D1线,D2线,D3线,D4线) |
| 8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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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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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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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包装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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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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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干粉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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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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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连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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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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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套硫铵 |
简称硫铵装置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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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
四套硫铵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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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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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
二套硫铵厂房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 15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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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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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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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
冷冻水站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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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
污水处理场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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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污泥脱水机房 |
新增 |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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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加药间 |
扩建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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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
区域变电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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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600 |
|
辅助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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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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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
氢氧化钠罐区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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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
化工区汽车装卸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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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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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
装卸站控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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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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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
装卸站候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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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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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
化四污水处理站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 27 |
800 |
|
聚合物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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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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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
聚合物控制中心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如有)、场地二次平整(如需),建构筑物基础承台和地基处理,地下管道安装,设备和管道支架基础,建构筑物砼结构(组合楼板压型钢板安装除外,属安装工程合同包工作范围)、砌体结构,建筑物室内外装饰装修(固定于钢构上的外墙保温围板安装除外,属安装工程合同包工作范围;但含其它围板、隔墙安装),建筑物照明电气系统,建筑物给排水系统,道路地坪,路灯及线缆敷设,埋地防雷接地及其预留甩头,总图竖向等施工工作;现场临时场地处理(如需要,例:大型吊车进出场及吊装场地);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附件1《工作范围及要求》和招标附件3《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中交。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因土建工程量大、工期短,为确保冬季土层上冻前土建基础出地面,最大限度投入人力、机械去缩短工期,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1 |
四套聚丙烯酰胺北主厂房(2#),包装厂房和连廊一,干粉库房,化四污水处理站,装置号:(000、210、310、320、330、660),区域范围内: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如有)、场地二次平整(如需),建构筑物基础承台和地基处理,地下管道安装,设备和管道支架基础,建构筑物砼结构、砌体结构,建筑物室内外装饰装修(不含固定于于钢构上的外墙保温围板安装,含其它围板隔墙安装),建筑物照明电气系统,建筑物给排水系统,道路地坪,路灯及线缆敷设,埋地防雷接地及其预留甩头,总图竖向等施工工作;现场临时场地处理(如需要,例:大型吊车进出场及吊装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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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四套聚丙烯酰胺南主厂房(1#)和辅助用房,污水处理场,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装置号:(000、210、520、521、522),区域范围内: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如有)、场地二次平整(如需),建构筑物基础承台和地基处理,地下管道安装,设备和管道支架基础,建构筑物砼结构、砌体结构,建筑物室内外装饰装修(不含固定于于钢构上的外墙保温围板安装,含其它围板隔墙安装),建筑物照明电气系统,建筑物给排水系统,道路地坪,路灯及线缆敷设,埋地防雷接地及其预留甩头,总图竖向等施工工作;现场临时场地处理(如需要,例:大型吊车进出场及吊装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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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四套丙烯酰胺装置,四套硫铵,氢氧化钠罐区,区域变电所,冷冻水站,聚合物控制中心,装置号:(000、110、120、130、400<410、420>、510、530、620、810),区域范围内: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如有)、场地二次平整(如需),建构筑物基础承台和地基处理,地下管道安装,设备和管道支架基础,建构筑物砼结构、砌体结构,建筑物室内外装饰装修(不含固定于于钢构上的外墙保温围板安装,含其它围板隔墙安装),建筑物照明电气系统,建筑物给排水系统,道路地坪,路灯及线缆敷设,埋地防雷接地及其预留甩头,总图竖向等施工工作;现场临时场地处理(如需要,例:大型吊车进出场及吊装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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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全场性(标段1、标段2、标段3各装置或单体红线范围外区域),化工区汽车装卸站,汽车装卸站控制室,汽车装卸站候车区,管廊新建和改造(标段1、标段2、标段3各装置或单体红线范围外区域),地管(标段1、标段2、标段3各装置或单体红线范围外区域)等全部土建工程和部分安装工程。装置号(000、630、640、650),范围内: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如有)、场地二次平整(如需),建构筑物基础承台和地基处理,地下管道安装,设备和管道支架基础,建构筑物砼结构、砌体结构,建筑物室内外装饰装修(不含固定于于钢构上的外墙保温围板安装,含其它围板隔墙安装),建筑物照明电气系统,建筑物给排水系统,道路地坪,路灯及线缆敷设,埋地防雷接地及其预留甩头,总图竖向等施工工作;现场临时场地处理(如需要,例:大型吊车进出场及吊装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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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招标范围
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全厂性、四套聚丙烯酰胺、四套丙烯酰胺、成品仓库、四套硫铵装置、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聚合物控制中心等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和部分安装等施工工作及相关辅助工作,施工单位包工部分包料,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标段工作内容详见招标附件1:《工作范围及要求》和招标附件3《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2.5.1标段区域内总图竖向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建构筑物拆除(如有)、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如有)、土方挖运及回填、道路(含装置区域线外的连接道路)、地坪、路灯及线缆敷设、雨排、光缆沟和电缆沟(如有)、绿化(如有)等施工工作。
2.5.2标段区域内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如有),各单体建构筑物的基坑降水开挖及支护(如有)、土方挖运及回填,地基处理(如有)、各类基础(含螺栓预埋和基础一二次灌浆),主体结构钢筋砼(组合楼板压型钢板安装除外,属安装工程合同包工作范围)、主体结构砌体、装饰装修(固定于钢构上的外墙保温围板安装除外,属安装工程合同包工作范围;但含其它围板、隔墙安装)、非钢构屋面(钢构屋面属安装工程合同包工作范围)、楼地面、门窗、建筑物照明电气系统,建筑物生活给排水和雨落管,建筑物消防报警线路和电信线路的暗敷穿线管预埋等施工工作(不含桩基、厂房钢结构、管架钢结构、电信穿线安装)。
2.5.3标段区域内防雷接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场地的埋地防雷接地系统(含预留甩头和接线端子排)、全部建筑物单体的防雷接地系统施工。
2.5.4标段区域内全部地管施工,包括不限于:各类井池、消防地管、雨排地管、污染雨水地管、生产污水地管、生活污水地管、生活给水地管、循环水管(如有)的土方开挖、防腐预制安装、相关检测试验、回填压实等施工工作。
2.5.5标段区域内、外为满足自身全建设周期施工管理需要的施工临设施工,包括不限于:办公设施搭建、现场卫生间搭建和维护管理、预制场地的完善、临时道路的修筑、材料设备库房和堆场的修建、临时用电线路和用水线路的敷设、场地临时排水沟修筑、装置和安装预制场边界施工围挡、施工道闸和门岗设立、现场办公区和预制场监控系统安装投用、场地平整硬化等工作。
2.5.6标段区域范围内土建工程交工资料的编制及和其它承包商之间的接口工作的交工资料编制;负责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及评审。
2.5.7标段区域范围内土建工程所有部件和材料的供货(EPC总承包商所供材料除外)、到现场后的卸车、运输至总包商指定的存放位置及需要的二次运输和保管工作;EPC总承包商所供材料和设备的装卸、领用、倒运、储存和保管、回收等工作,领用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堆场和库房。
2.5.8标段区域范围内工程所有施工机械、检测设备、施工辅助材料的提供、保管与维护。
2.5.9工程所有施工工序的试验与检验工作;按总包商要求提交所有的施工记录和试验检验报告。
2.5.10标段区域范围内工程所需各种施工注册工作,并承担各种注册及报验费用。
2.5.11标段区域范围内为项目相关各方(包括不限于EPC总包、桩基施工单位、其他土建施工单位、安装施工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参建各方供货商和服务商、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政府各监督管理部门)免费提供水平和垂直运输、脚手架、作业平台、施工通道、夜间照明、水电接驳口等设备设施及服务。
2.5.12除上述主要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为保证安全、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各项施工工作所需全部辅助设施的搭建和拆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设、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吊车等施工机械、现场施工通道、暖棚、现场防护设施、现场吸烟休息棚、饮水点等设备设施等。
2.5.13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5.14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2.5.15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3.1.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大于等于0万元。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业绩。
3.4信誉要求(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下称“四库一平台)列入黑名单。
3.4.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6通过*(*)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3.5.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各标段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0.2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安全管理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可以兼任。
3.10.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0.4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所属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必须对务工人员进行动态管控,强化劳务合同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实名制台帐;向采购人及时足额缴纳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含银行保函),在当地国有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为农民工办理工资支付银行卡,确保农民工工资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3.11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个标段排名第一。各标段的开标、评标顺序为: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1。
投标人排名第一的标段达到1个,不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后续标段在初步评审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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