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项目已由业主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宁波至舟山“甬舟铁路”,富翅门公铁两用大桥为甬舟铁路及甬舟高速公路复线跨越富翅门水道的共用跨海桥梁,连接富翅岛和舟山本岛。桥位位于既有富翅门公路大桥以北 500m 处。大桥桥式布置为:18-32m简支梁+(66+160+388+112+60)m斜拉桥(84+130+56)m连续刚构+2-32m简支梁,全桥总长 1725.76m。
甬舟高速公路复线起于宁波北仑好思房,经金塘岛、册子岛、富翅岛至舟山本岛,近期终于定海大沙,接北向疏港公路,路线总长约45.8公里。甬舟高速复线一期SG3合同段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施工内容为YK37+909.79~YK39+162.99(ZK38+66.639~ZK39+308.81)及富翅枢纽的桥梁下部结构,起于桃夭门公铁合建桥大桩号侧引桥,终于富翅门公铁合建桥小桩号侧引桥,共有桥梁9座,全长3.56km。其中:特大桥1966.66m/3座,大桥1497.15m/4座,中桥98.14m/2座。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电厂)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满足标的物技术质量标准的粉煤灰。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风选粉煤灰,不接受磨细粉煤灰;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及最新标准的要求、《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 37439-2019);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生产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两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合同扫描件),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95306.cn/);招标人所在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所在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近两年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若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提供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函,同时提供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授权函或合同协议书),不接受转授;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粉煤灰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物流凭证等资料。
②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