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张家界市中医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脾胃病科内镜中心及口腔科、检验科设备购置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2,063,225.31 | 口腔设备及器械 | 详见文件 | 1 | 2,063,225.31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或《备案凭证》。
注:①本项目保证金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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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