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4-YSFH-G2025-0022 项目名称:南京南站站房配套项目消防管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482573.5元(三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站房南京南站市政配套的给排水消防设施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消防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数字公共广播系统、防火卷帘及防火门、污水提升系统、四轮电动巡逻车和消防车等(详见设施量清单)设施维修保养、清洁维护、日常巡查、系统测试维护和应急处置,同时负责南站微型消防站的运营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根据考核结果合同每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份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无需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提供相关证明);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份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无需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提供相关证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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