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凤凰社区佳和苑及周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已由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州发改审〔2025〕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汉丰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汉丰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开州区百成街南四路85号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局部屋面防水整治约20平方米大门围墙沉降整改约10平方米,临街道路安全防坠网约2340平方米,小区大门、围墙整改12处,道路路面修复约14320平方米,梯间墙面涂料约25500平方米,梯间栏杆刷漆约2440平方米,新增门禁系统约69套,非机动车棚12个,污水管网改造约500米,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约56座,疏通雨水沟约1200米,雨水沟盖更换约120米,污水井盖更换20个,疏通排污管约450米,清掏化粪池37座,新增监控摄像头约52个,新增监控摄主机1台,新增监察交换机2台,新增灭火器约950具,管线规整约2500米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52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52.19万元
2.4 招标范围: 由招标人发出的《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凤凰社区佳和苑及周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