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26K委托公开招标金属钝化剂采购SJL20251010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510-ZBGK0010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26K委托公开招标金属钝化剂采购SJL20251010,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26K委托公开招标金属钝化剂采购SJL20251010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金属钝化剂,适用于催化裂化装置,用于防止催化剂重金属污染,以定期添加的方式加入到进料喷嘴前管线中。
2.2招标范围:金属钝化剂,数量40吨。
2.3最高投标限价:170万元人民币。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将以招标文件澄清的方式在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云梦泽平台是否发布招标文件澄清;
2.4技术要求: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2.5交货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按工厂需求送货;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中部供应站;
2.7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按招标人使用单位每月实际领出量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招标人办理入账后,次月起90日内付款;
2.10价格调整机制: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2.11其他要求:
(1)包装:详见工厂技术规格书。包装物由卖方提供,所有权自始至终归属卖方。包装物由卖方回收周转使用,卖方接到买方包装物回收通知后,由卖方自提至原盛装物资的生产场所,交付界面为物资使用单位厂门,交付后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卖方承担。卖方工作人员在办理包装物回收业务时需提供业务授权证明,授权证明内除包含法人身份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联系方式、授权的业务范围外,还应明确卖方对包装物的所有权,以及包装物自提后应返回原盛装物资生产场所的详细地址。
1)若是木制品,须随货附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监制的《植物检疫证书》。松木制品到货验收前,供货方须联系龙潭区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进行复检,并提供复检合格证明材料;
2)若是非松木加工制成的人造板材(刨花板、纤维板、饰面人造板、胶合板)且厚度小于6mm木条构成板芯的胶合板,须随货附带生产材质证明材料及板材合格证明。
(2)运输:公路运输。
(3)分析及试用: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招标人按技术规格书进行检验分析,检验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若中标人首次向招标人供应该标的物,还需提供1个月用量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投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4)本物资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5年12月-2026年12月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究买方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5)中标人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云梦泽平台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该品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3个周期年内。
(2)业绩范围:在中国境内炼油行业内的使用业绩。
(3)业绩数量:至少3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发票(不限张数)中产品的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的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由用户企业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4)投标人未在云梦泽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及《吉林石化公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或吉林石化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5其他资格要求:
(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吉林石化公司26K委托公开招标甲甲酯用分散阻垢剂(废酸处理剂)采购WJL20251014招标方案-1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 抚顺石化公司乙烯部双聚装置废气治理项目吸附法VOC废气处理设备采购(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