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0002025102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自治区农牧厅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审核事宜的函(内管字【2025】4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综合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装修改造、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强弱电、采暖、设备及管线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院内
4.总投资约为:1891.6719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6.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共计150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满足要求。且须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某一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注:①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三、投标人资格要求(4)-(8)项”要求。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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