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催化剂招标公告
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催化剂,招标编号:K150200202503170101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2405-150203-07-02-634787,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2.批准文号:2405-150203-07-02-634787
3.工程规模: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拟建设一套10万t/a粗苯加工装置,主要生产设施包括:主装置(包括预分馏、加工、预蒸馏、萃取蒸馏、苯蒸馏、甲苯蒸馏、二甲苯蒸馏)、油库及外管线及辅助生产设施等。粗苯加工装置拟采用低温两段气相催化精制净化和环丁砜溶剂萃取蒸馏分离相结合的精制工艺流程。计划建设期为2025年3月9日至2026年11月22日。
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催化剂应用于该项目的主体设备预反应器和主反应器中,需进行采购。
4.标段编号:K1502002025031701011001
5.项目名称: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催化剂招标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含粗苯加氢工艺用预加氢催化剂和主加氢催化剂共2种催化剂。投标报价包括该标段催化剂的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组装(装填)和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卖方须提供功能完整且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要求(如有改变,质量水平和性价比只能提高,并必须有论证)的催化剂,卖方必须对催化剂的完整性负责。在买方提供了主体设备、水、电、风、气和物料的条件下,不须再添加其它设备及配件即可满足催化剂顺畅、可靠运行和现场使用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协议)。
7.服务期限:交货期:货物交货须满足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供货到现场。
8.计划投资:795.5万元(含税价,税率13%)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30时(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