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东北润滑油分公司鞍钢项目昆仑润滑油服务商选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TJ03-FW120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分公司 委托,就 中国石油东北润滑油分公司鞍钢项目昆仑润滑油服务商选商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分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鞍钢项目为重点开发企业,主要合作模式为直供加服务商,服务商主要解决问题为商务协调上需要及时了解招标情况、竞品情况、竞品内部供应价格、设备信息等相关商务信息,同时需要与现场以及设备部、采购部等各个部门进行业务衔接。油品保供上由于企业点多面广,需要由服务商进行二次配送到现场,并且企业入场送货流程服务需要服务商协调各个流程环节,同时承担接卸货物费用,保证企业油品供应。在技术上需要服务商提供技术的技术服务、油品采样、现场换油等相关工作,提高昆仑服务质量,满足企业需求。
本项目销售任务目标1300万元,服务商的总预估费用不超过80万元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3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2.5最高限价:4%(含税销售额提取上限)。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 1 名服务商。
3.1 资质要求: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出具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根据所报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资不抵债;或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期末数值与本年度期初数值不一致,且未提供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说明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均会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润滑油、脂产品销售业绩或同等润滑油、脂服务业绩,累计供货金额不少于1300万,需提供润滑油、脂销售合同关键页、发票,或项目服务合同关键页、发票,时间、金额以发票为准。若服务业绩无法体现具体金额,则按照吨油价格13000元进行折算。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④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上述①-⑤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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