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ZQYY-G2025-0004 项目名称:无锡市城市空间优化与活力提升规划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响应国家、省、市层面针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建设品质的统筹优化提出的要求,按照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及内容要求,围绕“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主要任务,开展城市空间优化与活力提升规划研究。在综合结合无锡城市功能需求、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开展以多元数据为支撑的空间评估,分析研究无锡城市空间的特征、问题以及成因。结合人群需求和企业创新需求,系统提出优化无锡城市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功能布局等方面的总体思路,提出统筹资源布局的具体指引,识别近中期重点战略空间,并为近期建设提供科学支撑。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如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3.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7.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9.联合体协议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