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栅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谈判采购项目 光栅 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天津亚光科技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光栅,300个,签订三年期框架合同,不承诺最低采购量。 2.2 交货期:根据框架下子订单约定的时间交货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光栅技术规格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本次采购(?8?0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廉洁及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廉洁及其他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5 其他要求: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提供的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下午17时30分至 2025年 11月 2 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_11_月_13_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区三经路18号(中核机械生活区内)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天津分部221室,收件人:马转锋;电话:022-88957522(如快递邮寄,快递外包装注明应答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应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集采机构收到应答文件时间为准。。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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