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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长岭县第三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33号-CLXCGZX-2025013

项目名称:长岭县第三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3000.00元

采购需求:笔记本电脑,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和财务制度证明文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月纳税及社保缴费证明;

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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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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