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市中区桂花楼皇华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桂花楼皇华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政策〔2023〕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3〕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2.2建设规模:对御史巷 46号,兴发街 2-32号、34-36号以及皇华台 42、46、72、77 号等7处历史建筑进行整体修缮:总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本次主要对历史建筑楼地面、围护结构、建筑木装修、屋面、大小木作、石作、灰塑等部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修缮。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含材料、设备采购),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以上工作内容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工程的,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截图内容需确保截图页面内容完整清晰,且体现网站名称、查询网址等关键要素,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中的“详细信息”(数据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专业承包工程业绩无需提供“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3)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以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无法修改,“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涉及证明材料的要求以本表述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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