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再生水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蒲江县再生水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已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蒲发改发[2025]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蒲江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蒲江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蒲发改发[2025]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锦成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寿安街道。
2.2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再生水回用提升设施及再生水管网两部分,其中再生水回用提升设施5套,再生水管网约22.4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网工程、供水设备工程、绿化道路破除与恢复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勘察工作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勘察(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勘察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工作包含本项目设计阶段相关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 万元的工程类勘察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设计资质单位: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 万元的市政类设计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注:“3.4”“3.5”项为可选项,若评标办法涉及信用得分,则需在“3.4”“3.5”前“□”中打“√”。
4.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永宁二号科研楼和学生公寓六期(博士公寓)电梯采购
下一篇 泸州市龙马潭区行政事业单位分布式光伏项目(泸州十二中等) 泸州市龙马潭区行政事业单位分布式光伏项目(泸州十二中等) 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