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康定市甲根坝镇青稞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及精深加工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康定市甲根坝镇青稞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及精深加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康定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康发改[2024]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定市农投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定市农投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康定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康发改[2024]3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康定市甲根坝镇日头村。
2.2工程规模:购置青稞原料烘干设备(10吨)一套,有机青稞米精深加工生产线一条,青种子选色机一套,青稞种子商品化处理设备一套,拖拉机+拣石机一套,拖拉机一台,土豆播种采收机一套,联合收割机一台,应急抽水喷水设备一套。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2.4交货期: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80日历天完成交货及安装。
2.5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所示的全部采购内容及满足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本项目无需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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