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42250916135824-15278604
 项目名称:书院镇路南村、新北村大四灶港南岸土地整理项目
预算编号: 1525-W1421616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1751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1751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803248.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书院镇路南村、新北村大四灶港南岸土地整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75100.00
简要规则描述:项目对大四灶港南岸,黄沙港以东,五尺沟以西,新东黄沙港路以北土地进行统一整理,涉及区域面积约774.9亩,项目内容主要包含:土地平整,新建排水沟,改造放水口,新建排水井,铺设排水管等。
合同履约期限: 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终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