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突泉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招标人为突泉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突泉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K1522002025102901001
2.3 标段编号:K1522002025102901001001、K1522002025102901001002
2.4 交货地点:突泉县各乡镇
2.5 交货期:2025年11月-2026年12月
2.6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突泉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和监测设备采购)
二标段:突泉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灌溉管道管件采购)
招标范围:2025年实施面积20万亩。建设“玉米单产提升水肥调控示范”核心区、玉米单产提升综合监测示范区,配套采购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灌溉管道管件、监测设备、滴灌带等实现单产提升,具体标段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突泉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和监测设备采购)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证明文件,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本标段全部制造商针对本标段出具的设备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新成立不足一年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1.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7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二标段:突泉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灌溉管道管件采购)
3.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证明文件,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本标段全部制造商针对本标段出具的材料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
3.2.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新成立不足一年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3.2.4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2.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7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