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桥分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金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桥分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25】第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金牛区金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鑫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金发改投资【2025】第2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桥分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二路70号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3373.13㎡,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76.21㎡,养老用房1296.92㎡,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工程、室内改造、安装改造、嵌入式医用储物柜、污水处理系统等。 
     
2.4 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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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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