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丽营镇夏县营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涉税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书
各供应商:
北京市高丽营镇夏县营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涉税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请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高丽营镇夏县营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涉税服务;
1.2 采购人:北京中交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 ;
1.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5 采购预算资金:本次采购预算资金为99000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一)对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2026年5月31日之前出具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报告书。
(二)担任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税务顾问。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百盈路 9 号院;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甲方提供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资质要求: / 。
(3)业绩要求:2022 年 7 月 1 日至今与询比文件中“采购范围”相类似的已完成业绩,提供的业绩不少于2个,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盖有采购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4)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 报价
4.1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
4.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4.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99000元。
4.4 报价的其他要求: 无 。
5. 响应文件的编制
5.1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胶装成册。报价文件纸质版1份,盖章电子版(U盘)1份。
5.3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封套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 18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百盈路9号院中交科技城6号楼四层。同时应将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我方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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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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