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智慧城管综合运行中心(开封市龙亭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龙亭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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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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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汴龙财招标采购-2025-2 | |||||||||||||||
| 2、项目名称:开封市龙亭区智慧城管综合运行中心(开封市龙亭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龙亭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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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服务内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5.3、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5.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招标)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5.6、服务地点:采购(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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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对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相关查询截图留存以作证据存档备查。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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