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中央财政支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教玩具集采项目(WZQ25A0066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WZQ25A00667
项目名称:重庆市万州区中央财政支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教玩具集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82,184.00元
最高限价:5,382,184.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托育教玩具采购 | 2,991,044.0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托育家具采购 | 1,865,406.0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电器电子设备及图书采购 | 525,734.0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包1:托育教玩具采购、包2:托育家具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2.包3:无。
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1、包2:无;
2.包3:电器电子设备及图书采购,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2.1投标人自身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上述资质证明材料。
2.2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扫描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扫描件);
2.3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或提供与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上述资质证明材料。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7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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