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B-2025-070
项目名称:2025年度部分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和2024年度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4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5年度部分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和2024年度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包1)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2(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3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8,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5年度部分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和2024年度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包2)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3(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4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1,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5年度部分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和2024年度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包3)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4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4(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5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4-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5年度部分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和2024年度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包4)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赋码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任一险种),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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