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艇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无人艇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无人艇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大数据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基于无人艇提供环境监测服务、走私打击预警服务、治安巡防服务、渔政非法捕捞预警服务、海上风电安全监测服务、实时视频监控服务等。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280万元。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 45 日历天内将招标人所采购服务涉及的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2.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1.3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 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1、9.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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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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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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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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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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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项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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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证明 |
具备有效的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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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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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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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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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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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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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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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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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示 |
未提供演示视频(即未提供U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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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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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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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80 分 商务响应: 3 分 服务方案: 7 分 演示方案: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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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3%、94%、95%、96%、97%,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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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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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1) |
投标报价 (8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80 )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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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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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2) |
商务响应 (3)分 |
企业综合实力(3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并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的下列证书的: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cx.cnca.cn/)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2.2.3(3) |
其他评分参数( 17 )分 |
服务方案(7分) |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打分区间 5-7分,以 0.1 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项目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 (1)部署方案。针对项目采购需求,编写详细的部署方案,明确人员组成、无人艇部署,无人艇巡逻方案等。 (2)管理体系。响应人提供项目服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组成、人员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体系等,要求管理制度完备。 (3)作业指导书。响应人提供有关无人艇出航工作的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 |
| 演示方案(10分)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演示U盘(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评标时由工作人员统一播放,评标委员会根据演示项进行打分(未提供的初审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打分区间 8-10分。演示只接受由同型号产品真实运行拍摄的视频或软件在链接无人艇的情况下的软件录屏等视频,PPT、DEMO、系统静态截图、宣传视频等均视为无效演示且不得分;未提供演示或提供的演示内容与本项目招标要求无关的不得分;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投标人根据下述要求进行视频演示(共5项); 1、无人艇艇体自扶正功能,演示同型产品在吊机从侧面拉翻后,艇体自动恢复扶正的能力,扶正时间≤6秒; 2、无人艇具备定点值守能力,演示无人艇在自主状态下,通过软件端设置值守圈,能够自动往复回归值守圈内的过程,需保留无人艇轨迹(该项目视频可做加速处理); 3.具备全局路径规划功能,演示在软件中任意设定海上目标点,系统自动生成航行路径的能力,航行路径应避开岛礁、陆地等影响因素; 4.控制软件介绍:控制软件具备USV管理,路径规划,任务设置、地图管理,设备载荷管理等工具栏; 具备卫星地图和电子海图融合界面; 具备USV基本信息显示弹窗,具备经度、纬度、艏向、航向、航速、距离、单次或累计航程、单次或累计航时等信息;路径规划具备快速布线功能和航线调整功能;任务设置具备环绕侦察、伴随航行、定点待命、自主返航等功能设置; 5.与投标同型号产品航行实拍,包括自主航行,自动避障等功能,视频中同步嵌入软件对应的航行轨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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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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