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常州鼎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环保科创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已由常州市钟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钟政务办备〔2025〕4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鼎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鼎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环保科创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配套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
2.2工程规模:1、配套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对龙潭、安基、刘巷、卜弋等行政村进行农污治理。主要包含管网建设及泵站和农污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等相关附属工程。2、钟楼创新产业园项目:项目占地128.5亩,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主要包含7座丙类仓房,1座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楼。
2.3质量标准:勘察、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提供勘察组织方案,15日内勘察人提供勘察成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设计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
2.5投资总额:57205.7万元
2.6标段估算价: 51.09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限价6.69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44.4万元)。
2.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水文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污水管线、工艺、结构及电气。
提供施工图审图等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项目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所需相关设计图纸及资料的送审、协调及盖章等工作均由设计人完成,在招标人在此工作中给予相应配合(提供发包单位资料、盖取发包单位公章),招标人最终收取设计人提供的已通过各相关单位认可并带有证明标识(印章、签字)图纸及资料原件。
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及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4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成员)、项目负责人(包含勘察负责人)资料必须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3.5其他报名条件:无。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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