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平遥古城历史文化街巷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425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平遥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平遥古城历史文化街巷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259001),已由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批(投资)函[2025]17号、平审批(投资)函[2025]24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级财政及申请上级古城保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平遥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工程名称:平遥古城历史文化街巷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古城内主干街巷:散水台阶铺装总面积25579㎡;古城内中小街巷:散水台阶铺装总面积26308㎡。建设内容:重新修复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改造完成街巷两侧的建筑散水铺装及台阶。(补充说明:本项目平遥古城历史文化街巷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与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为两个完全不同的项目,只是本项目的具体项目地点与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街巷重合。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为所涉街巷两侧路缘石外侧至建筑物墙根的建筑散水铺装及台阶) 2.3、项目总投资:2232.68万元 。 2.4、建设地址:平遥县平遥古城内。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遥古城历史文化街巷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平遥古城历史文化街巷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遥古城历史文化街巷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3.1、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的规定。3.4、申请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